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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
时间:2010-04-26 11:24 来源: 互联网 点击:

需提供的资料:(资料请自留复复印件)

1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;

2、商品房买卖事同示范文本;

3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;

4、进户通知单;

5、商品房结算单;

6、住宅使用说明书较验原件;

7、工程质量保证书较验原件;

8、单户商品房销(预)售许可证;

9、涉外人员公民护照较验原件提供复印件;

10、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;

11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。


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:

1、委托人,受托人均为个人,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)校验原件;

2、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,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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